在轉嶼,我們一直很在意一件事:
手碟能不能先成為你生活裡,一個有點戒不掉的小習慣。唯有只有這件事情先成立,我們後面才有資格談更大的東西。
我們認為,能讓手碟之旅走得遠的學習方式,絕對是先讓手碟悄悄地進入你的生活,然後再慢慢讓練習變得有方向。因此不同學習階段,看待練習的角度也會不一樣。
第一階段:第一天到第三個月
這個階段,我們會跟學生說,最重要的事情只有一個:讓手碟進入你的生活。
所以練習,只要每天五分鐘就好。
手機開勿擾,設一個倒數計時,放到比較遠的地方(防止你想滑),五分鐘到了,想繼續練就繼續練;不想練也沒關係,今天的任務已經完成了!
這個階段的重點,不是讓你快速變強,而是讓大腦慢慢建立一個新的連結:
「我每天都會碰一下手碟。」
絕大多數的習慣養不起來,不是因為我們不夠努力(通常是急於用力),而是因為一開始就把門檻設得太高。所以剛開始,看待手碟練習,要先像玩玩具一樣,而不是像寫功課一樣。
我們太常用功利的角度去衡量一件事,好像做什麼都一定要有效率。但一件事情在你還沒有上癮的前提下,已經先被變成壓力,絕對走不久。
這也是為什麼,初學階段我寧願你每天只練五分鐘,但真的每天都有「靠近它。」
當然,如果真的有一天錯過了,也沒關係。生活裡本來就會有一些小插曲。
但記得一個原則:不要錯過兩次。
錯過一次,是情有可原。連續錯過,習慣的螺絲就會開始鬆掉。
所以第一階段的練習,切莫追求完美,也不需要大量(可能有錯誤的肌肉記憶),而是讓手碟在生活裡先留下位置。
哪怕只有五分鐘,也是一個很小、但很重要的開始!
第二階段:第三個月到第六個月
到了這個階段,手碟應該已經慢慢進入你的生活裡。你會開始有一種:「今天好像也該練一下」的感覺,不練你身體還會覺得怪怪的。
某種程度上,你已經對這件事產生一點上癮與依賴了。這是好事。因為當手碟不再只是新鮮感,而是慢慢變成生活裡的一部分,我們的練習的強度就可以稍微往前推一點。
這時候,你對樂器的掌控會開始有一些著落,良好彈奏的肌肉記憶也逐漸養成。接下來,就可以慢慢增加一點挑戰。
所以每天練習的低標,會從五分鐘拉到二十分鐘。因為接下來的內容,會開始需要一點磨練。
你會遇到比較複雜的節奏型態、節奏變形,也會開始發現:「老師前三個月給的功課,真是善良啊 ^_^…..」
但這不是壞事。這反而是你要大進步的徵兆,代表你已經開始進入真正的學習區。
如果第一階段是在建立「癮頭」,那第二階段就是開始讓這個「癮頭」真的帶你往前走這個階段的重點,是讓練習開始有一點「穩定的份量。」
二十分鐘不算長,但已經足夠讓你每天都有足夠的累積與推進。
第三階段:第六個月到遙遠的未來
如果你已經走到這個階段,代表每天練習手碟這件事,已經在生活裡扎根了,而且很穩固。
你也累積了一定的自信。這些自信,可能來自一次次的小突破,也可能來自我們在課堂內外的提醒與鼓勵,讓你開始重新相信:「我好像真的可以!」
那麼這時候,我們就不能只用「每天練多久」來當基準。真正重要的,會變成練習的「品質」
例如,前一天晚上先設定好隔天的練習目標:
明天只練A段前8小節。速度設定在80BPM。我要連續對3次,才算完成。如果一直失誤,代表此刻是超速行駛,就降速。
這種練習方式,才是真正擁有最高品質的練習。
如果只是從頭到尾一直打,或把一首曲子重複彈幾百次,然後期待它自己變好,不可能!那是幻覺!
不過,這種目標練習法的強度其實很高。如果真的用這種方式練,一天兩小時,也就是四個25分鐘的番茄鐘,其實已經非常足夠了。
如果當天還有多出來的時間,不要繼續練了。因為人的專注力是有限的。當品質開始下降,繼續硬練,很多時候只是在重複錯誤,進入自動導航模式,甚至把大腦練疲乏、身體練發炎。
剩下的時間,應該拿去玩。再講一次:應-該-拿-去-玩-!
這件事很重要。
以前我提過,手碟之旅如果想走得長久,有一個黃金三角:
挑戰、好玩、理解。
延伸閱讀:玩手碟想一直保持熱情?記得這個黃金三角
練習比較屬於「挑戰」這個區塊。它能讓你變強,讓你突破困難,也讓你看到自己的進步。
但如果只剩下挑戰,手碟很容易變成壓力。如果只剩下好玩,可能會一直停在原地。如果缺少理解,只會變成手碟版的「體能訓練。」腦袋沒有真正理解你此刻在做什麼。
三個角都要平衡。
尤其到了比較後期的學員,很容易忘記「玩」這件事。因為你會開始想要快速進步、想要修正每一個細節。這些都很好,但不要讓玩手碟只剩下任務。
如果你忘記玩,就要認真地把「玩」加進每天的待辦清單裡。我們也強烈建議你這樣做!
只是玩。單純地玩。沒有標準地玩。我們相信這件事,在長期學習裡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。
真正能把手碟帶進生命裡的人,不是永遠充滿熱情的人,而是即使熱情的火花有時候變小了,還願意繼續往前走的人。
有時候回到練習裡,找回方向;有時候回到玩耍裡,找回喜歡。
所以,不同階段會有不同的練習方式。
一開始,先讓它好玩。
再來,讓它變成習慣。
最後,我們該讓它變得有品質!


